京華時報訊(記者楊鳳臨)近日,平谷區法院判處一宗男子強姦、猥褻繼女案。受害人小敏(化名)至今未滿14周歲,從10歲起被繼父猥褻、強姦。今年5月,因無法忍受繼父王某施暴,小敏離家出走。隨後,繼父報警找回女兒,其掩蓋已久的惡行亦隨之暴露。最終,法院以強姦罪、猥褻兒童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9年。
  據瞭解,2008年,小敏的生父去世,患有精神類疾病的母親於2009年改嫁男子王某。
  2011年夏天,王某趁妻子熟睡之際,對繼女小敏進行猥褻。時年10歲的小敏奮力反抗並高聲喝止。在那之後,王某並未罷手,多次對小敏進行猥褻並與其發生性關係,有時竟不避妻子。小敏及其母親多次反抗,卻遭到王某毆打。今年5月3日中午,王某試圖與小敏發生性關係時,遭到小敏激烈反抗,小敏掙脫後離家出走。女兒遲遲沒有回家,王某方寸大亂,擔憂鄰居及親屬發現異常,於是報警求助。小敏於5月9日被找回。民警很快看出小姑娘神情有異,經耐心詢問,小敏最終將繼父的醜事和盤托出。5月10日,警方將王某抓獲歸案。
  最終法院判決王某犯強姦罪、猥褻兒童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。
  據小敏介紹,她10歲上小學四年級時第一次遭到繼父的猥褻。
  “此後,每當我周末或寒暑假回家,繼父就施暴,我每次都反抗,推他或罵他,有時還把我母親吵醒。母親因為這事還跟繼父吵過架,但都不管用。”小敏回憶稱。據記者瞭解,小敏住校,每周六日回家一次。
  “我恨他,自從他欺負我之後,我就不願意再和任何人說話了,我也不知道為什麼,只願意自己待著。”小敏這樣告訴警方。
  據記者瞭解,王某今年46歲,無業,此前未有婚史。小敏的母親為智力、精神二級殘疾。
  小敏的初中老師李某回憶稱,2014年二三月份,小敏沒到學校上課,她給王某打電話,對方也不知道孩子去哪兒了。最終,李某在路上遇到從網吧回家的小敏。在女教師宿舍,小敏說出自己的遭遇。校領導聞訊後又將此事向鎮政府反映。
  據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說:“我們去村裡進行了調查,但沒有查實,後來我們徵得小敏的同意將她安置在養老管理服務中心。周一至周五在學校吃住,周末去‘托老所’,周日白天小敏可以外出回家看望母親,傍晚再返回托老所。但5月3日小敏沒回托老所,直到5月9日晚上我們才找到她。在我們和派出所民警的一再追問下,小敏才向我們說了她離家出走的原因,就是她繼父總是強暴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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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孩子複課成績優秀
  據承辦檢察官透露,案發後,小敏與母親生活在了一起,村委會出資幫小敏與母親蓋了新房,併為小敏的母親辦理了殘疾人證以及低保,小敏和母親每個月可以領到1000餘元。案發後,檢察院還為小敏申請了免費的心理咨詢老師,目前,小敏已經接受了4次心理咨詢。另據記者瞭解,小敏已回原校複課,她的成績在班裡名列前茅。  (原標題:繼父報警尋女 敗露強姦惡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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