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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日,有關甘肅省舟曲特大泥石流災害的有關報道引髮網友熱議。這篇報道稱在當年的泥石流災害中,當時剛建完的4道大壩被沖毀,這些“豆腐渣工程”不僅沒能發揮作用,反而帶來更大災難,但至今卻沒有官員為此負責。
  針對群眾關心的攔洪壩質量問題,4月22日當地回應稱曾針對群眾反映的項目質量問題,在災前三次下達過“整改通知單”,但施工單位項目部負責人陳生昌未按要求及時整改落實。災害發生後,按照有關法律規定,甘南藏族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於2011年8月12日,判決陳生昌犯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,判處有期徒刑二年,緩刑三年,緩刑考驗期自二○一一年八月十二日起至二○一四年八月十一日止。
  不過,在承認項目質量有問題的同時,當地在回應中又稱項目“合理、合規”:2010年9月,甘肅省政府派出的多部門調查組做出的正式調查結論認為,該項目立項、審批、勘察設計、招投標資料基本齊全,項目合理、合規。但該項目的攔渣壩工程設計流量為196.6立方米/秒,最大庫容量為1365立方米,而災害發生時泥石流衝出量約150萬立方米,最大流量為2000立方米/秒,是該工程設計流量的10倍以上,該項目不是形成泥石流災害的主因。
  另外,針對部分群眾反映的“村支書遭封口”的問題,當地回應稱:城關鎮月圓村支書何新朝、時任東街村支書張東成災害中也嚴重受災,按照安置方案有關規定,並經多次公示後對他們進行了安置,不存在多安置商鋪及房子的問題。而張東成也是在2011年按照基層村幹部選拔公務員的相關規定,通過公開招考被錄取為公務員。
  目前,一些網友仍在熱議舟曲“豆腐渣大壩”相關消息,他們認為,應該針對此事件進行追查,看天災背後是否確實存在人禍因素,特別是應該徹查其背後是否有貪污和腐敗,是否應該有官員為此承擔責任。
 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承認質量有問題卻又稱項目“合理、合規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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